防火门是指在发生火灾时能隔断火的门。
它在满足防火特殊要求的同时,同样兼具一般门的使用功能,即平时供人们通行,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关闭,将火、烟限制在一个有限的区域内,以有效阻止火灾的蔓延。依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和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有关规定,将建筑防火门划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级,其耐火极限分别为,同时明确规定了需安装防火门的具体位置及相应耐火等级。建筑防火门一般安装在防火墙上须开口部位、楼梯间出入口、机房门口、管道井壁的开口部位以及易发生火灾的场所。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,疏散楼梯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。防火门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。用于疏散的走道、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,双扇和多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。
常开的防火门,当发生火灾时,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。
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对防火门设置要求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,防火门除具备普通门的作用外,还具有防火、隔烟、抑制火灾蔓延、保护人员疏散的特殊功能,防火门一般设在以下部位。
(1)封闭疏散楼梯,通向走道;封闭电梯间,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走道的门。
(2)电缆井、管道井、排烟道、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的检查门。
(3)划分防火分区,控制分区建筑面积所设防火墙和防火隔墙上的门。当建筑物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有困难时,要用防火卷帘门代替,同时须用水幕保护。
(4)规范(如GB50045-95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)或设计特别要求防火、防烟的隔墙分户门。
例如:附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固定灭火装置的设备室(钢瓶室、泡沫站等),通风、空气调节机房等的隔墙门应采用防火门;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隔墙上的门,应采用防火门;因受条件限制,必须在高层建筑内布置燃油、燃气的锅炉,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,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开关等,房间隔墙上的门,都应采用防火门。还有设计有特殊要求的须防火的分户门,如消防监控指挥中心、档案资料室、贵重物品仓库等的分户门,通常选用或乙级防火门。高层住宅楼的分户门,常采用防火防盗门。